以案说法
拆迁男"一地二卖"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还贷获刑十年
时间:2019-07-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正义网赣州7月11日电(通讯员黄昭才)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一男子将已抵偿给他人的地皮再次转手售卖,“一地二卖”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还贷,最终事情败露被抓。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提起公诉,法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以涉嫌诈骗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廖某在2010年因拆迁获得补偿七套地皮,之后因无力偿还林某的两百六十多万元借款,于2013年将七套地皮转让给林某抵债,林某取得地皮后依法办理了建房公示牌并在其中四套地皮上建房。

  随后,廖某又因欠银行贷款逾期无力偿还,遂隐瞒已经将七套地皮转让的真相,于2017年将其中三套转让给罗某,获得地皮款100万,并将该100万地皮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该院认为,廖某违反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将属于宅基地性质的七套地皮转让给林某用于抵消自己的债务,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定罪量刑。后廖某在无法交付地皮的情况下,隐瞒七套地皮已经转让给林某的真相,又将其中三套地皮转让给罗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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