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检察官释法说理,消除村民法律认识误区
时间:2017-06-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7年5月18日晚,公诉科干警前往鸬鹚乡坳根村,参与该村村监会选举护航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监会委员。在选举过程中,一名村委委员对于法律规定的“同一户不能有两名以上村民代表”有误解,因而对当晚选举程序合法性有异议,现场气氛紧张。由于村民争执不下,公诉科干警向村民解释了法律规定的含义,表明法律规定的“以上、以下”表述包括本数,当晚同户的两名村民代表参与投票符合法律规定。检察干警的耐心解释消除了村民的误解,促使选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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