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陈延义:忠勇实干显担当
时间:2020-09-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陈延义,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先后获得县优秀共产党员、县优秀公务员、《法制日报》宣传报道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曾中学从教十二年,带着教师执着实干的职业性格从检十余年,孜孜以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检察事业奉献着无限忠诚和热爱。

       2017年以来,该同志先后任办公室主任、案管部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景宁检察院党组先后将检察网格化品牌建设落实在办公室、案管部、第三检察部。在院党组的领导和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和院工作部署,先后制定“护航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检察网格化各环节责任清单、深化检察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等29项制度。

       2019年初,在院领导指导下,将检察网格化监督平台与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相结合,成功申报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线索分析系统试点项目,2019年末,该院智慧举报工作经验在浙江控申检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交流。2020年,组织编印《检察网格化制度汇编》、《检察网格化理论探讨文集》、《检察网格化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推进检察网格化建设。

       2019年初,一则“救救我姐姐”救助平台信息引起了陈延义和他同事的注意。该救助信息是在江苏南京的景宁人陈某发布的。陈延义向陈某致电了解情况,其姐姐陈某某因其姐夫被人故意杀害后患癌症晚期陷入生活绝境。陈延义随即走访受困人所在的村委、镇干部,经核实2014年陈某某的丈夫被人杀害后,因犯罪嫌疑人自杀,陈某某及其一家未获得任何赔偿,后虽然有关部门对其一家及公婆一定补偿,陈某某患癌症后,其公婆不愿把补偿款拿来救治,陈某某及两个孩子陷入生活绝境。经请示领导后,决定对该案公开听证,讨论要不要救助和怎样救助。

       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带动了社会救助,陈某某不仅得到司法救助金救急,而且两个孩子获得民政、教育、关工委社会化救助,以解陈某某的后顾之忧。近三年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2018年1件被《检察日报》报道,2019年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大典型案例”,2020年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典型案例。

       2020年7月,陈延义通过检察网格走访了解到大部分村社干部不知晓剥夺政治权利社区矫正人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知识,决定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专项监督。通过查阅台账、走访了解、座谈研讨,共发现7人存在漏管、履职不当行为,遂发送2份纠违通知书并得到纠正回复,弥补了管理漏洞,把换届选举的隐患消除在前面。工作微信被《法治浙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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