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
100个检察瞬间|现场模拟后案件改变了定性
时间:2018-10-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检察官在现场模拟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情景。

  1986年,浙江省湖州市郊区检察院(现吴兴区检察院前身之一)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过失伤害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湖州毗山顶上拿气枪把山下的人当作靶子射击,射伤了他人眼睛。因为伤势不重,加之定性是过失行为,根据当时的法律可以作不捕或者取保候审处理。

  检委会在讨论该案时,时任检委会委员的王继宁认为这应该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虽然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称自己并没有看见被害人,但王继宁认为嫌疑人当时站在山顶上,完全可以看到被害人,主观上有犯罪故意。

  为了查清案件,郊区检察院全体检委会成员和办案人员登上毗山,站在当时犯罪嫌疑人所处的位置,模拟案发时的情景,证实了王继宁的观点。

  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之前就看见了被害人,开枪射击是为了练习枪法。最终,一起过失伤害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改变了定性,被告人终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

  (作者:余红梅 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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