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1年县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14日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林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重点,围绕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担当作为。

当好社会稳定的守护者。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五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8件480人,批准、决定逮捕242件3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5件1156人,依法提起公诉558件864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6件26人,提起公诉19件19人。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提起公诉83件13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力“伞网清除、黑财清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67人,提起公诉94人。剖析行业治理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助力行业清源,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市政府集体嘉奖。

当好助企发展的护航者。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合同诈骗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结合办案优化法律“体检”服务,针对涉案企业推行“一案一建议”,帮助企业提升健康发展“安全系数”。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倾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开展检企交流,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架起检企互动“联心桥”。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走访40余家,举办专题讲座7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排查法律风险点63个。

当好社会治理的行动者。加强基层治理风险隐患排摸和法律服务,创新“检察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下沉检力,组织检察官小组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企业等五大网格,提供常态化服务,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护航村级组织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认真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7名未纳入监管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参与各类候选对象资格联审7418名为选举单位实时提供法律监督和服务,确保换届工作平稳进行。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在落实县委要求抓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立足办案以案释法,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超市商场、餐饮店、看守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发出检察磋商建议20件。充分利用浙检app远程视频提讯等方式,积极拓展线上办案,确保疫情期间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二、牢记初心使命,着力践行司法为民

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努力在强化检察办案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关怀。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自觉对照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失火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1件32人。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落脚点,通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裁决、裁定等案件办理,协同有关部门为103名民工追回欠薪185万元,使“劳有所获”得到法律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农村公路、消防安全、美丽河湖、食品药品等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犯罪,审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19人,提起公诉14件14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15人,同步跟进“一对一”全程帮教。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县城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健康成长。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开设网络微课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校园安全继续擦亮“畲之韵”未检工作室品牌,并获评全市社会大普法“六选”培育行动计划评比优秀普法工作室。

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心声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8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办理的钟某某涉法信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典型案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12309服务中心建设,主动入驻县矛调中心开展工作,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基地聚力助推乡村振兴,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衔接机制,突出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及少数民族当事人司法关怀严防因案致贫返贫增贫。五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发放救助金45万余元,办理的陈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获评2019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全面开展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案件听证50余人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

三、紧扣监督主业,致力维护公平正义

准确把握宪法定位,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5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漏捕、漏诉33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成功抗诉7件,办理的“六合彩”赌博系列案获评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应收未收、判实未执”专项监督活动,确保刑罚执行落到实处。对符合收监条件的8名社区矫正对象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纠正脱管漏管13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对因客观原因变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发出检察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人。

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做强民事检察。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9件。办理的侯某某申请监督案获评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行监督优秀案例。维护司法权威,打击虚假诉讼,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守护诉讼诚信底线。积极探索民事检察服务保障功能,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手段为低保单亲家庭讨回欠薪,运用民事检察调处手段帮助民营企业脱离涉诉困境,相关案件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检察的科学定位,深化新时代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办理行政检察案20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恢复违法占用土地6714平方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作用,先后建立7项协作机制参与构建行政争议质性化解大格局,积极提供法治参谋。妥善化解行政争议6件,办理的刘某某与某行政机关行政纠纷化解案获评全省第三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5件,实现四大领域全覆盖。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各类专项行动13次,推动被监督单位建立完善相关执法机制7积极构建+绿+古的公益保护模式推动烈士陵园红色资源、“古名木、古廊桥、古村落”等环境资源的保护与治理突出加强对国有资产领域法律保护,通过办案避免4.4亿元国有财产的流失风险。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荣获2018年度浙江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等多个奖项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发挥公益诉讼追责功能,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责任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6万余元。

协力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清廉景宁建设。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涉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3人,其中原科级干部7人,形成反腐败合力。坚持刀刃向内,协同做好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种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完成线索核查3件,办结涉嫌滥用职务犯罪1件2人。

四、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提升工作质效

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改革部署,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推动数字检察建设。创新“检察网格化”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探索法律监督模式系统性变革,强化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个案办理式监督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打通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数据对接道,形成协同集成,如期完成平台3.0版的升级改版,并实现与“公益云”智慧公益诉讼办案辅助平台系统的同步运行,促进检察监督职能提质增效。共筛选有效监督线索1900条,促成案件办理170余件,其中大案件19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如期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从原15个整合成5个。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实行业绩考评、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执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执业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办案658件,占比37.64%。守牢案件质量底线,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以每季开展案件评查为抓手,倒逼案件质效提升。积极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系统提质拓面,实现逮捕、起诉、审判等网上协同办案787件。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造和美检察室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获评全省基层检察室典型事例。

推进司法理念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先后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或规定4个,增强监督刚性,改进监督环境县委专题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汇聚法治合力。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面,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批准逮捕率下降24.41%,不起诉率上升18%,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提出率、精准量刑采纳率均在90%以上。加强案件质效内部监督,科学管控“案-件比”,并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

五、突出政治建检,努力夯实队伍根基

对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和要求,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为检察事业发展筑牢根基。

狠抓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汇报重要工作的部署、重大案件的办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推动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民司法、维护公正的初心使命更加坚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抓好意识形态的教育、管控和引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干警对宪法的尊崇和职业尊荣感。

狠抓素能建设。注重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育,深化百名英烈百周学”“畲检论辩”“民法典小课堂”等品牌建设,开展辩论赛、业务知识竞赛等各类技能评比、互学交流活动7次,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干警综合素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和氛围营造,创作《景宁检察之歌》,乐队建设工作被省院《浙检绿苑》志报道,编排的原创案例情景剧《一场特殊的婚礼》作为丽水市唯一的参选作品,在全省检察机关主题文化成果展示系列活动评比中荣获金奖,2部微课、视频在市级评选中胜出。注重先进典型培育和人才队伍建设,6个集体、42人次受到县级以上奖励表彰,3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人才库,19个案例获评省、市精品(典型)案事例。完善教育培训、轮岗交流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干警培养锻炼机制,9名优秀干警被提拔走向重要岗位

狠抓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方针,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巡察,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再提升。强化执纪问责,创新推出“四查合一”工作机制,开展“七个一”清廉检察建设。全省首创推出“一月一反思”案件办理检务廉政督察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节假期“四风”问题专项督查,注重问题整改落实。逐级抓好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省纪委网站报道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党风廉政考核先进单位。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近三年来,共计填报重大事项66人次,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整改落实。自觉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服务民营经济等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并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两微一端”等载体和途径依法及时发布案件信息1063件、公开法律文书522份发布检察信息1100余条,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离县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精准性、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还不足,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传导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刚性还需增强。三是法律监督线索渠道连接不畅,执法司法信息未能实现源头性、动态性共享,“数字壁垒”有待破除。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复合型检察人才短缺明显。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全力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22年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是景宁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五年,也是县检察院继往开来、砥砺奋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紧扣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目标定位,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检察自觉”争当“景宁奋斗者”,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实干担当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系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为统领,强化服务保障大局水平。坚持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目标定位,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谋划和落实各项服务保障举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融入加快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工作中,力山区县共同富裕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中。依托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力推进空气、河湖、林地保护,探索生态环境跨域协同治理,以检察方式守护畲乡的“绿水青山”。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县域社会治理。

二是以更新司法理念为核心,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以理念变革引领转型发展,瞄准打造山区和民族地区示范先行院这一目标,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工作,重案件质效,以质取信,争创精品。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保障民生民利,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行政检察工作,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配合,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柔性监督彰显刚性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客观效果,强化协作机制,促进成果落实。

三是以更深民生情怀为追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注重对涉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分析研判,为联合惩治和预防相关犯罪提供检察方案,实现治根效果。加强食药环资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办理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案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以更强“数字赋能”为牵引,推进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加强“数字检察”体系建设,以“检察网格化”探索数据引导监督模式,创新场景式监督应用,以提升办案质效作为数字化改革的最终落脚点。深化远程讯问、远程出庭、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等系统应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配备,强化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技术手段应用,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检务保障,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水平。

五是以更严的纪律作风为保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力落实司法责任,大力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建设,深入推进业绩考评,努力提升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方针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任务、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我们将始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严格司法,改革创新,奋勇争先,为加快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222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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