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 |曾于生:新时代检察官要提升为民司法的“新质检力”
时间:2024-05-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新时代检察官要提升

为民司法的“新质检力”

曾于生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第四检察部主任

 

从事民事检察工作16年,我深深地感受到民事检察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民事检察工作是距离人民群众最近、涉及群众利益最多、司法救济最广的检察工作,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真实感受。多年来,我用司法办案的热忱追寻信仰,用实干履职的笃行诠释担当,初心坚实如磐,步履从未停下……

 

办案就是办人生,没有所谓“小案”

 

办民事案件离不开与当事人打交道,需要始终如一地保持耐心和同理心。从事民事检察工作这些年,我最深的感受是不管什么案件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我时常记起老刘焦虑的脸,这位老实农民愤慨地对我诉说:“建房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哪有钱还已经还掉的一笔冤枉债呢?”老刘因建房需赊买水泥,出具欠条后分两次付清了钱款,却因故没有收回欠条。不想对方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老刘重复还款。

 

我通过阅卷、调查、核实,最终查明事实,后通过抗诉启动再审,纠正原审的错误判决。后来,老刘逢人便说:“检察院是伸张正义的好地方。”这是一个小案件,但对于当事人却是他们放不下心的烦恼和大事。近年来,我所办抗诉案件改判率超过80%。无论大案还是小案,我都把它当作“天大的事”来办,以“工匠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让检察业务插上“数字的翅膀”

 

有一种隐藏在背后深处的不公正更加黑暗,更能把人拖进深渊,甚至毁掉一个家庭的希望,老百姓深受其害,它就是虚假诉讼。有一年盛夏,我在送抗诉书的时候,看到一位虚假诉讼受害人家属,他是—位七旬老人,本应是儿孙绕膝的年龄,却在炎炎烈日下扛沙袋,试图还清他儿子欠下的“高利贷”。拿到抗诉书,我看到老人眼中燃起了跳出“利滚利”火炕的希望。

 

回单位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为了避免类似的人间悲剧,是否可以用大数据技术从海量裁判文书中挖掘虚假诉讼线索?每一件涉及民事诉讼的错误裁判、违法犯罪都有自己的特征信息,会在裁判文书中留下痕迹!盘活裁判文书库,让这些文书“开口说话”,让更多真相暴露在阳光下!为此,我和同事、技术人员一起挂图作战。一次次地梳理检察监督点,通过参考大量资料和借鉴实践经验研发监督系统。经常深夜猛然想到一个监督点,就赶快记下来。最终“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破茧而出,通过系统发现了大量涉嫌“套路贷”民间借贷案件线索,有力促进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斗争,其中彭某某系列虚假诉讼案被写入了最高检工作报告。

 

新时代检察官提升“新质检力”

 

当今社会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发达的新时代,包括法律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转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如果在当前和未来检察官不能应对时代和形势的新变化,就无法有效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因此,在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最好发展时期”的重大机遇和“更高履职要求”的挑战考验,检察官不光要熟悉法律知识,还要精通数字技术。尤其是数据运用、模型构建、类案分析等能力,要努力跟上前沿、站在风口,适应时代的要求,牢牢树立科技兴检、强检理念,在实践中促进人工智能等新型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要从服务检察工作开展和执法办案出发,用“数字革命”“科技革命”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民事检察的使命就是通过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弱者权益。“初心易得,始终难守”,新时代的检察官要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在深学笃行中砥砺使命担当,在实践中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浙公网安备 33112702000136号

浙ICP备20029215号-1 版权所有: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